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北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(冀金罚决字〔2023〕5号)

(圣源祥保险代理有限公司、贺善镖)

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

冀金罚决字〔2023〕5号

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

个人姓名

贺善镖(时任圣源祥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)

单位

名称

圣源祥保险代理有限公司

总经理

贺善镖

主要违法违规事实(案由)

未按要求进行信息披露

行政处罚依据

《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》第一百零八条

行政处罚决定

对圣源祥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给予警告,处1万元罚款;对贺善镖给予警告,并处5000元罚款。

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

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北监管局

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

2023年8月10日

(责任编辑:吴静草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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